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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24年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BOB体育app最新版 发布时间:2024-05-23 09:03:11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招聘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等部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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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招聘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等部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2017年,获批“陕西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筑设计企业”;2018年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设计企业;2019年晋升为陕西省第一批次招生本科院校。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医、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3.参加国际认可的英语能力或等级考试,达到申请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高校语言成绩标准,或取得分数达到考试总分55%以上。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因违反考试纪律,在限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发布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24点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在移动端或PC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资格审核检查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党员、西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持学信网开具的学历学位信息证明或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企业考查和学校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企业考查和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按照2:4:4的比例确定。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成绩百分制,时间120分钟。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3)按照不低于本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综合素养、岗位适应度等全面综合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
(2)用人考查单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学校面试人选,并在企业网站公布。
考试相关程序结束后,在学校网站按不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3倍公布最终成绩排序结果。
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最终总成绩排序1:1的比例,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未依规定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最终总成绩排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医学院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校对放弃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及结果不合格者、资格复审不符合标准要求者、自愿放弃者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公布总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递补。
拟录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必要证明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弃权。正式报到后按照学校岗位聘用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对弄虚作假,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录用人员须在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必要证明后,并且自学校正式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来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有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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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1:12来源: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导语】: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招聘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等部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技术学校。1959年改名为陕西省西安卫生学校,并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2017年,获批“陕西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筑设计企业”;2018年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筑设计企业;2019年晋升为陕西省第一批次招生本科院校。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定位,逐步形成医、管、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3.参加国际认可的英语能力或等级考试,达到申请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高校语言成绩标准,或取得分数达到考试总分55%以上。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因违反考试纪律,在限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发布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24点整。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在移动端或PC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资格审核检查包括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党员、西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可持学信网开具的学历学位信息证明或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企业考查和学校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企业考查和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按照2:4:4的比例确定。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来进行,成绩百分制,时间120分钟。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
(3)按照不低于本岗位招聘计划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综合素养、岗位适应度等全面综合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
(2)用人考查单位按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学校面试人选,并在企业网站公布。
考试相关程序结束后,在学校网站按不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3倍公布最终成绩排序结果。
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最终总成绩排序1:1的比例,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做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未依规定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最终总成绩排序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医学院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学校对放弃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及结果不合格者、资格复审不符合标准要求者、自愿放弃者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公布总成绩依次由高到低递补。
拟录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必要证明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弃权。正式报到后按照学校岗位聘用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对弄虚作假,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一)录用人员须在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必要证明后,并且自学校正式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来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有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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