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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省招办向全省广大高考落榜生发出温馨提示:高考落榜生还有两种途径可以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同时警惕不要上了招生骗子的当。
高考落榜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两种途径有:一是参加成人高考,省招委发布了《2013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9月5日起在各地招办报名,10月参加考试,11月底至12月初录取,国家承认学历(专科和本科层次),学习形式为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二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在各州、市招办报名,4月、10月参加考试;有专科和本科层次;考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享受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待遇。
今年集中录取结束后省招办不再组织补录,不再进行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也不会为任何院校单独办理录取手续,对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所谓普通高校“招生补录”、“内部指标”招生及相关承诺,希望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遇到的那些扰乱正常招生秩序、危害考生利益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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